新北市一○五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將由各地政事務所自四月一日起開始公告至六月三十日止,共三個月。今年度公告被繼承人計四六八八人、土地計二○一二二筆、建物計八四一棟,依一○五年公告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達新台幣三五二億餘元,相關公告清冊可於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或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里辦公處及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查詢。

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濾水器選擇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地政局貼心提醒,民法規定繼承人之繼承權並無性別差異,無論男女均得繼承,另民眾如果不清楚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可以利用該局網站設置的地政小幫手-申辦案件流程及應備文件-繼承(三二三&parentpath=○,一八三一一),點閱了解相關資訊。如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因列冊管理期滿而遭標售。

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新北市各地政事過濾器水世界過濾器務所,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1D6857C933D9F0BF
arrow
arrow

    silvareynda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